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杭财教〔2013〕4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家长,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了解此政策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一、免学费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非民族地区除戏曲表演之外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上述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报到注册时不再缴纳学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免除。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范围为:一、二年级的特殊专业学生及非特殊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月发放。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样张,表格向学校领取)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通过后,学校通过“中职资助卡”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政府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奖励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5%。颁发获奖证明,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四、校内人民助学金
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的,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校内人民助学金资助用于学习、生活补助。
杭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