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拟报考2016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统考考生。
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工作
2016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测试工作,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测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委托清华大学具体实施。
凡拟以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且拟报考项目在全市高水平艺术团统测范围内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以下简称“全市统测”),并参加拟报考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或认定),只有全市统测及招生学校测试(或认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该校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
考生报考全市统测未包含的项目,须直接参加报考高校的测试(或认定)。
(一)全市统测
1、测试项目
管乐类:长笛(含短笛)、双簧管(含英国管)、单簧管(含高音、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西方打击乐(含木琴、马林巴琴);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键盘乐类: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
民乐类:二胡、板胡、高胡、中胡、革胡、三弦、琵琶、柳琴、阮、扬琴、古筝、古琴、竹笛、唢呐、笙、箫、葫芦丝、管子、巴乌、民族打击乐;
声乐类:美声唱法(男高音)、美声唱法(男中音)、美声唱法(女高音)、美声唱法(女中音)、民族唱法(男)、民族唱法(女)、通俗唱法(男)、通俗唱法(女);
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戏剧类:话剧、主持、京剧(含京胡、京二胡、月琴)、曲艺。
2、报名办法
考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北京市2016年高考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
考生须网上支付统测报名测试费。
未通过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应于2015年12月8日起,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准考证》。
3、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13日和19日、20日(考生所报项目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
测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测试类别划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七个组进行,每组由至少5名评委组成。
5、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基本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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