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关于2016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南航股函〔2015〕232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关于2016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东航股函〔2015〕106号)、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航”)《关于2016年深圳航空股份责任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函》(深航函〔2015〕80号)的要求,2016年度民航将计划在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215名。其中,南航分别送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40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民航飞行学院)45名;深航分别送培民航飞行学院50名、中国民航大学(以下简称民航大学)30名;东航分别送培北航20名、民航飞行学院10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上工大)20名。各民航公司送培计划详见附件1。各高校招收飞行学员学制为本科4年。为做好2016年度民航招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广东省的民航招飞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统一部署、统一宣传、联合行动,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与南航、东航、深航共同组织实施。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有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飞工作。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男性,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年龄限制:十六至二十周岁(按招生当年的公历8月31日计算),即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身高在168厘米?186厘米;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3(环形C字表),无色盲或色弱;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等其他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五)体检、背景调查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办法
凡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参加南航、东航、深航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的招飞联合面试,面试合格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委培公司及对应的高校,参加委培公司组织的体检并接受背景调查。
(一)宣传动员
民航宣传动员时间为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17日。各地市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6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二本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南航与东航、深航组成宣传小组,到各地市与招考部门沟通协调后,选定辖区内部分生源质量较优的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二)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17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校报名,并填写《2016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16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见附件3),并于12月18日前按时将名册电子版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收齐名册后,在2015年12月22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航招飞邮箱,由南航与东航、深航共享名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南航与东航、深航在各地级市共同设立面试站进行学员面试筛选。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4)。面试时需持有《2016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考生可在南航招聘网或深航官网、东航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表格的要求填写,此表复印有效),无表不得参检。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招飞体检通知书,凭通知书参加体检。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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